塑化劑事件一直持續至今尚未完全解決,許多塑化劑種類的應用上仍還沒有確切的規範管理,除了各種食品飲品之外,玩具與其他塑膠用品仍然需要使用到塑化劑;小編今天要告訴大家有哪些塑化劑種類會危害人體,還有未來這些將會被列管的塑化劑種類有哪些呢?
環保署前些日子預告,將從嚴列管塑化劑,DEHP等8種塑化劑依據毒性提升列管等級到第一類或第二類,其他種類的塑化劑將列為第四類控管。
環保署表示,這一次的預告增加尚未以毒化物列管之BBP、DINP、DIDP及DEP等4種物質,主要原因是因為環保署毒諮會專家一致建議DEHP、DBP及BBP等3種化學物質目前在歐盟已列為生殖毒性物質,其餘鄰苯二甲酸酯類(PAEs)雖然生殖毒性沒有那麼強,但該類物質在環境中有不易分解及累積之特性,仍會危害國內環境及國人健康,因此建議全數列管。
疑危害環境及人體健康之塑化劑種類如下:
塑化劑種類1:DEHP
塑化劑種類2:DBP
塑化劑種類3:DMP
塑化劑種類4:BBP
塑化劑種類5:DINP
塑化劑種類6:DIDP
塑化劑種類7:DEP
塑化劑種類8:DNOP
環保署表示,這次預告DEHP、DBP從第四類改列為第一類及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;DMP從第四類改列為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管理;並新增BBP為第一、二類毒性化學物質;DINP、DIDP及DEP為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,包含DNOP共計8種以外,之鄰苯二甲酸酯類悉數列為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,環保署將儘速辦理公聽研商、公告等法制作業程序,一俟完成公告,上開8種化學物質將僅限用於塑化劑之用途。
環保署強調,這次預告將7種塑化劑提升至第一、二類或第一類毒化物,主要是比照國際歐盟REACH(化學品註冊、評估、授權法)對3種塑化劑(DEHP、DBP、BBP)管制方式。歐盟在今(100)年2月17日公告將上述3種塑化劑列入應申請授權許可的清單,申請期限是102年7月21日、落日時間是104年1月21日,也就是到104年1月21日以後沒有取得許可的,一律不准用;其緩衝時間長達4年。
環保署說,這次預告草案比照國際歐盟亦給予廠商合理改善緩衝時間,最短為半年(如紀錄申報)至1年半(如設置偵測警報系統及取得許可證)。緩衝時間是否延長,將視公聽會時討論的意見再予斟酌。
挽回消費者信心,已有商家為自己的產品制作“產品履歷”。如臺鹽公司最新推出的產品履歷,可讓消費者通過條碼了解產品制造過程中的清潔記錄、環境記錄、成品存放記錄、成品檢驗記錄,更可清楚追溯了解原物料COA、原物料檢驗記錄、入庫記錄及儲存記錄等。
島內一些人士開始反思如何“舉一反三”地維護老百姓健康權益。臺灣成功大學最新發布研究報告稱,臺灣室內灰塵的DEHP含量“全世界最高”,報告稱:木質地板或打蠟會使室內塑化劑濃度變高,過度使用塑膠容器會提高兒童氣喘機率或讓女童性早熟。研究人員為此警告相關單位,在化粧品、保養品內應全面禁用塑化劑,器皿則要制訂“塑化劑溶出標準”,民眾在生活習慣上要避免或少用塑膠類產品。
*塑化劑種類貼心小提醒-避免接觸塑化劑應注意事項:
(1)不用塑膠容器或塑膠袋裝熱湯、熟食
(2)塑化劑遇油脂易釋出,因此吃泡麵時,少加含油脂的調味包
(3).加熱食物不用塑膠容器或保鮮膜覆蓋,以防過程中釋出塑化劑
(4)塑膠地墊上可鋪上毯子,避免身體直接接觸,孩童接觸後應快洗手,以免不慎食入塑化劑
*市售食品違法添加塑化劑-後續提醒:
市售食品違法添加塑化劑,嚴重影響民眾食的安全,消費者可依"賣場所售食品含塑化劑之退貨原則"辦理退貨外,建議消費者仍宜同時保留原購發票或收據(影本亦可),取得退貨憑證或證明等購買記錄及身體檢查報告,醫師診斷證明等相關文件,俾利日後依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,向企業經營者請求損害賠償時做為訴訟依據。哪些產品含有塑化劑?
資料來源:中央社新聞 / 台灣消保會